财务顾问涉嫌四亿日元投资诈骗被廉署起诉认罪候判

7 月 8 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 8 日公布,早前调查一宗银行职员贪污案中,揭发四人串谋讹称数间参与非洲投资项目的公司,其银行户口持有资产共逾 370 亿港元,并以虚假银行文件,诈骗多名日本投资者向涉案公司投资逾四亿日元,约 2840 万港元。其中一名被起诉的自雇财务顾问 8 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诈骗罪。

罗文辉,50 岁,自雇财务顾问,承认三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他涉及的另一项类似罪名则由法庭存档。暂委法官钟明新将案件押后至 7 月 15 日再提讯,罗文辉获准保释候讯。

财务顾问涉嫌四亿日元投资诈骗被廉署起诉认罪候判

同案另外两名被告胡文浩,36 岁;及陈德政,37 岁,均为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早前承认共四项串谋诈骗罪名。二人均获准保释,以待 8 月 22 日判刑。

案情透露,案发时罗文辉是一名自雇财务顾问,胡文浩及陈德政均为渣打银行客户经理,分别任职中小企业理财部及优先私人理财部。虽然该银行会应客户要求发出文件,以确认其银行户口的结存,但胡文浩及陈德政并无权限签署及发出有关文件。

于 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9 月案发期间,罗文辉、胡文浩及陈德政串谋另一名渣打银行时任客户经理及四名外籍人士,藉使用虚假资金证明书及公司退款承兑票据,以诈骗多名日本投资者向 ADF Capital Limited (ADF) 及多间公司投资。有关虚假文件由胡文浩及陈德政签署,并看来是由渣打银行发出。

该四名涉案的外籍人士为两名 ADF 男股东暨董事,分别赞比亚籍及韩国籍;陈德政一名泰国籍男客户;以及一名日本籍公司女行政总裁。

罗文辉承认串谋胡文浩、陈德政及上述其中三名外籍人士,藉签发八份虚假的公司退款承兑票据,讹称渣打银行为 ADF 作担保人,并会向相关投资者支付款项。其中四份公司退款承兑票据涉及承兑款项共 720 万美元(逾 5600 万港元),而该等虚假陈述致使多名日本投资者受骗,向 ADF 及多间涉案公司投资逾四亿日元(约 2840 万港元)。另外,涉案人士透过其余四份公司退款承兑票据,向某公司讹称就各承兑票据,渣打银行担保 ADF 承兑 5000 万美元(约 3.9 亿港元)。

胡文浩及陈德政早前承认涉及上述诈骗,并签发虚假资金证明书,讹称上述赞比亚籍男子的公司持有 15 亿美元资金(约 116 亿港元)可用于非洲的投资项目,以及该泰国籍男子在渣打银行的户口持有 33 亿欧元价值资产(约 255 亿港元)。

廉署调查发现,渣打银行从未代表该泰国籍男子持有所声称的资产,而该赞比亚籍男子的公司亦从未持有任何渣打银行户口。

同案被告梁浩贤,38 岁,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否认两项串谋诈骗罪名。另一名被告甘洁贞,55 岁,ADF 经理,则否认一项串谋“洗黑钱”罪名。二人的案件押后至 7 月 11 日在区域法院再提讯。

渣打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贝苑协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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