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最大案:黄之锋求情欲减刑

香港国安法最大案:黄之锋求情欲减刑

香港(美联社)——杰出的民运人士黄之锋在周五法庭上认罪后,要求从轻处罚。黄之锋因参与非官方初选而被指控颠覆国家政权,这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最大的一宗案件。

2021年,黄之锋和46名活动人士根据北京制定的国安法被指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他们被控企图瘫痪香港政府,并推翻该市领导人。他们计划赢得立法会多数席位,并利用多数权无差别地否决政府预算。

黄之锋和44名其他人承认自己有罪,或被法院判定有罪。他们可能会被判处终身监禁,但认罪的人可能会获得较短的刑期。他们的集体起诉对该市曾经蓬勃发展的民主运动造成了严重打击。

黄之锋走进法庭后向公众席招手。前民主党主席吴志华、前民主派议员谭文豪和活动人士谭德志也是出庭的五名活动人士之一。

黄之锋的律师李柱铭说,他的当事人应该被视为“积极参与者”,因为他既没有组织也没有协助非官方初选。国安法对积极参与者规定了三到十年的监禁刑期。

李柱铭说,黄之锋希望他可以与过去的历史告别,并在服刑后能够改造自己。他建议法官鉴于黄之锋认罪,给予他三分之一的刑期减免。

2012年,黄之锋因领导反对在香港学校实施国民教育的抗议活动而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

2014年,他作为该市占领中环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而声名鹊起。在占领中环运动期间,示威者占领街头79天,导致一些地区的交通陷入停顿,并要求为香港领导人举行直接选举。

在2019年无领导运动中,黄之锋帮助为抗议活动争取海外支持。他的激进主义行为导致北京称他为香港独立的倡导者,他“乞求外国势力干预”。

2020年6月30日,国安法颁布后,他共同创建的政党“香港众志”解散了。

预计对45名被定罪的被告进行的量刑听证将持续到8月初,判刑将在稍后进行。

国安法根据犯罪的严重性和被告人的作用授权一系列刑罚,从3年以下的最低刑期到10年或终身监禁。

批评者表示,该案说明了国安法如何被用来对付该市的民主活动人士。但香港和北京政府都坚持认为,国安法在2019年抗议活动后恢复了稳定。

原创文章,作者:星阁,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grl.net/n/202407060250531926.s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