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8 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 17 日落案起诉一名商人,控告他涉嫌通过香港一个银行账户清洗犯罪收益共逾四亿元人民币。
陈金水,60 岁,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收益的财产罪名(俗称“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 25(1)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19 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 2020 年 2 月至 9 月期间,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一个本港银行账户内两笔共逾四亿元人民币的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收益,而仍处理有关款项。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涉嫌参与非法勾当,于 2013 年至 2020 年期间协助另一名男子代为持有间公司的股份,并于 2020 年 2 月至 9 月期间,以被告的本港银行账户收取出售有关股份所得的款项共逾四亿元人民币。
相关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会再向被告加控罪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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