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电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将于8月11日举行。有意参选人士可于6月18日至7月2日期间向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报名。
澳门半岛景色。资料图片
行政长官选委会由四个界别的400名人士组成,其中,第一界别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别的文化界、教育界、专業界和体育界,以及第三界别中的劳工界和社会服务界,共344名委员经由相应界别或界别分组的法团选民依法选举产生。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选委会委员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因此,拟参选人士报名时,除了提交《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参选人报名表》,联系资料表,相应界别法团数目百分之二十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参选人提名表》外,还须同时提交已签署的《参选人拥护和效忠声明书》。
所需《提名表》数量,按本年1月份公开展示的选民登记册内所载相关界别或界别分组法团选民数目的百分之二十取整计算:工商、金融界为21份;文化界为26份;教育界为4份;专業界为12份;体育界为49份;劳工界为13份;社会服务界为27份。
法律规定,参选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已被登记于本年1月份公开展示的选民登记册内。具有多种界别身份的人士只能选择以一种界别身份参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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