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吉利与威马侵权案的审理已结束,法院判决威马需向吉利赔偿6.4亿元人民币。图为吉利汽车。(图片来自新华社)
【转自点新闻】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吉利与威马技术之间因大批员工集体“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侵权纠纷上诉案进行了终审,并裁定威马方向吉利方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约6.4亿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众号发布的文章,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相继从吉利离职,并加入威马技术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在2016年离职后立即入职。这些人员都接触并掌握了原公司的汽车底盘等相关应用技术,入职威马技术及其关联公司后,在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短期内迅速推出了威马EX系列电动汽车,严重侵犯了吉利集团的权益。
在一审中,吉利要求判定威马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21亿元。经审理,法院酌情决定威马方赔偿吉利方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200万元。
吉利与威马双方均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威马方向吉利方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约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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