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征求企业ESG信息披露准则意见,专家解析中国ESG披露前景

【转自点新闻】财政部日前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提出将以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ISSB准则)为基础,制定体现国际准则有益经验、符合中国国情且能彰显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原院长、教授黄世忠在接受点新闻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它顺应了国内外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黄世忠指出,从国内视角看,征求意见稿有利于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公平正义转型。在低碳转型方面,作为《巴黎协定》签署方,中国需要积极承担国家自主贡献(NDC)减排义务。国家提出“双碳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制定了“1+N”政策体系,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需要制定与之配套的、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以规范企业披露气候变化等环境信息,促使企业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积极履行环境责任,创造环境价值,为实现“双碳”目标、应对气候变化贡献力量。

在公平正义转型方面,在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下,需要制定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以规范企业披露各种社会关系,促使企业秉持公平正义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造社会价值。

黄世忠接着说,从国际视角看,单纯的财务报告已经不足以反映企业对价值链的影响以及对环境和社会造成的外部性,预计未来ESG报告可能和财务报告一样,成为另一种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成为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的另一种话语体系。

黄世忠提到,本次起草的征求意见稿,包括后续具体准则的制定,都将遵循“积极借鉴、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彰显特色”这16字原则。一方面,“只要ISSB的准则与中国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不存在冲突,我们就应该尽可能与其保持一致。这有助于我们的企业ESG披露在国际市场上得到认可,从而提高企业产品的绿色竞争力。”

另一方面,考虑到ISSB准则目前仅包括IFRS S1和IFRS S2,涉及的ESG主题准则十分有限,我国在制定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标准时秉持博采众长、兼收并蓄的原则,从我国实际出发,制定适合我国国情、彰显中国特色的准则。“国际准则本质上是一个Global Baseline,我们的目标是在此基础上去做加法。”黄世忠说。

黄世忠举例指出,在起草征求意见稿的过程中,财政部针对ISSB准则在中国的适用性,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包括问卷调查在内的深入评估。结果显示,有92%的企业认为我们不能直接采取ISSB准则中的“单一财务重要性”做法。为此,本次征求意见稿引入了欧盟“双重重要性”的做法,即在考量环境政策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影响的同时,兼顾企业经营活动对环境和社会产生的影响。

除了基本准则外,在接下来制定具体准则过程中,能够体现“中国特色”的地方更多。黄世忠提到,在制定环境主题准则时,可以把诸如“生态红线政策”这样中国独有的法律法规,汇集融入到准则中。此外,在社会主题准则方面,接下来会增加乡村振兴、扶贫济困、共同富裕等披露要求,随着“新质生产力”的提出,科技创新、科技伦理、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等,也可以纳入社会主题准则。

企业ESG披露成本可控

谈及中国企业在全球可持续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黄世忠指出,从自愿披露过渡到强制披露,是全球ESG披露发展的趋势所在。但由于当前中国仍处于自愿披露阶段,导致实践中存在严重的“选择性披露”,即常说的“摘樱桃(Cherry Picking)”现象,“报喜不报忧”实际上会产生误导,难以发挥ESG信息披露的实际作用。

其次,缺乏独立第三方的见证、披露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做ESG披露的负担,给使用者造成困惑。

财政部在起草说明中提到,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目前针对《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的阶段预计将持续到6月底,黄世忠透露,进展顺利的话,《基本准则》将在下半年正式公布。

随着这一披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黄世忠强调,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需要掌握相关知识及人才储备,加强人力和人才能力建设。另一方面,要抓住未来2-3年的关键过渡期,建立起支撑ESG披露的底层数据系统,并实现对ESG报告质量的内部控制。

至于企业担忧ESG披露增加成本的问题,黄世忠表示,根据调研分析的数据来看,在欧盟国家,中等规模企业在ESG披露方面的一次性成本大约在30万欧元,每年的持续投入可能在15-20万欧元。考虑到欧盟的中等公司体量对标到国内属于规模较大的企业,预计中国企业在这方面所需成本远低于欧盟水平。

香港内地有望实现ESG披露互认

大量内地企业在港上市,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8日,港交所上市公司共计有2,646家,已在港交所披露易(HKEXNews)刊载ESG信息的公司共计2,512家,占比94.9%。

黄世忠表示,由于H股上市公司在披露准则上大多保持与ISSB要求一致,未来不排除两地披露要求在细节上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但他认为,在两地加强沟通协作的基础上,未来两地在ESG披露方面有望引入类似会计准则领域的互认机制,“我的判断是,未来按照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完成披露的公司,也能够满足在香港上市的监管要求。”

(点新闻记者杨楚依报道)

原创文章,作者:星阁,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grl.net/n/20240612195146159.s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