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财务造假,高层管理人员巨额收入该如何处理?

文/魏晟旻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于2024年3月18日晚间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指出,恒大地产在2019年至2020年间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录,虚增高额收入和利润,同时存在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及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以及未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实际情况。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41.75亿元(人民币,下同)的罚款。此外,由于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这些财务造假行为,证监会决定对许家印实施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处罚,并处以4700万元罚款,其他涉案高层管理人员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恒大地产是香港上市的中国恒大集团(3333)在内地的主要子公司,控制着中国恒大集团在地产业务的主要运营资产。公告一出,立即引起了境外市场的高度关注。这次证监会的公告正式确认并回答了许多之前市场对其的疑问。

另一方面,这一事件也带来了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

首先,由于中国恒大集团整体目前已违约,缺乏足够的流动性,如何支付监管机构的罚款将是一个现实问题。同时,市场也对许家印及其他涉及的管理层在此期间的巨额不当所得如何处理提出了疑问。例如,许家印和夏海钧都是中国恒大的股东和高管,作为主要责任人,他们在期间通过虚增利润获得的股息以及作为高管获得的高额薪酬、奖金等远超此次罚款金额。如何继续发挥监管处罚手段的威慑力,以及其他地产商是否也会出现类似问题,成为市场讨论的话题。

此外,香港法院此前已经对中国恒大发出清盘令,如果恒大地产也被要求清算,那么将对债权人产生什么影响呢?目前,根据内地法律,行政或司法罚款的清偿顺序位于普通债权之后,因此,境内监管罚款不应影响恒大地产境内普通债权人的清偿顺序和回收率。但对于包括中国恒大在内的境外实体层面的无担保债权人可能有所不同。由于境外无担保债权人在清偿顺序中理论上处于较后的位置,这些罚款很可能进一步降低境外无担保债权人的预期回收率。

最后,恒大地产发生了如此惊人的造假行为,牵涉其中的中介机构应承担什么责任?无论是境内的恒大地产还是境外上市的中国恒大,普华永道(罗兵咸永道)作为其多年的审计师,难辞其咎,预计将面临重大的法律诉讼(是否会重现2001年安达信在安然事件的结局),而金融机构在中国恒大集团境内外大量债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以及对发行人的尽职调查是否尽责,恐怕也将受到投资者的仔细审查。

(作者为资深财经分析师)

原创文章,作者:星阁,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grl.net/n/2024061303181583.shtml